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在南京東路,查獲2名酒店小姐脫衣陪酒,雖然酒店負責人向警方供稱,當時在應征時,有明文規定店內公關小姐,不可以有脫衣陪酒的情況,酒店小姐也強調是為了讓客人多給小費,才會裸露上半身,但警方認為,相關人員的行為已經構成妨害風化,因此將全案移送法辦。(陳鳳如報導)

  中山警分局長春路派出所所長蕭聰源表示,警方在擴大臨檢時,發現轄區內有一家酒店,在幾個月前開始營業,而且開業以來作風開放大膽,門禁森嚴,經過多日監控下,警方發現這家酒店私下從事色情脫衣陪酒,前往臨檢時,因為包廂沒上鎖,小姐和酒客猥褻的行為被警方當場查獲。(t):

  遭查獲花名為寶貝和兔兔的酒店小姐,被帶回警局偵訊時,供稱因為家境不好,才到酒店上班,脫衣陪酒是為了帶動顧客氣氛,客人才會願意給小費。至于,酒店負責人則說,在應征時就有規定小姐不能脫衣陪酒,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。全案也在偵訊後,依妨害風化移送北檢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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